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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厦创业最新优惠政策来了,落户、贷款、补贴

2020-04-10 15:44 作者:admin 浏览:

  近期,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9〕272号)

  《关于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9〕271号)

  从支持创业贷款融资、打造创业服务平台、助力个人自主创业三个维度扶持助力创新创业活动。

  这一套创业扶持新政

  有什么亮点呢?

  一起了解一下

  1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以享受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每新招用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

  打造创业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纳入“创业大本营发展规划”,实行统一挂牌,创业人员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

  符合纳税条件的创业大本营每新吸纳一名就业人员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根据各类型创业大本营运营情况,按照年度遴选、认定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助力个人自主创业

  符合创业补贴(助)奖励相关条件的,可以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标准:第1—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

  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2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政策法规”版块(http://hrss.xm.gov.cn/xxgk/zcfg/)查询了解。

  您符合申报条件吗?

  人社君为大家附上

  申请方式

  创业担保贷款

  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街道(镇)申请;

  创业补贴(助)奖励

  每年2月、8月各受理1次,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现场申请。

  联系人:闫先生 朱小姐

  电话:0592-5205501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