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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时期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2020-02-12 15:48 作者:admin 浏览:

  很多上班族对于复工提心吊胆,主要是担心期间乘坐公交或去一些公共场所后被感染,毕竟15秒的短暂接触也可能不幸“中招”。 那么,如果复工后,因为通勤被感染了,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普通人来说又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所以很难认定是否是在单位或者上下班途中被感染,因此,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是不属于工伤的。 因此,对于现阶段的普通民众来讲,自己做好个人防护还是关键。

  当然,如果企业能够为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则是更加人性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