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5年8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为装配车间包装岗位。2018年4月,公司通知王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要求3日内完成交接手续。
2018年5月,王某以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王某称,自己在公司一直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请求依法撤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决定,安排自己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存在职业伤害,要按规定认定为工伤。
仲裁委经审理查明,某公司在终止劳动合同前未对王某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应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