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还原
近期,小红怀孕了,领导知道后要求小红自行离职!
原来,入职时,小红答应了领导一个要求:两年内不可以生孩子。
那么,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职工吗?
专家点评
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时,能否规定限制女职工生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所以该企业在入职时与小红约定两年内不能怀孕的协议,不论是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皆为违法条款,自始无效。
公司岗位的缺口负担,该由谁买单?
企业对于自身岗位协调的问题应当由企业的管理层来解决,可通过替岗、调岗,或是招聘替代性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中,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一般期限在六个月内)。
若遇到类似小红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及《劳动合同法》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皆有关于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那么此时,可以有两种处理办法:
方法一
如果不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主张公司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方法二
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依法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